音频解读: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近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怀政发〔2024〕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7次就爱国卫生运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1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我市制定《实施意见》,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的要求,也是提高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起草过程
市卫健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起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次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市卫健委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再次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再次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实施意见(送审稿)》5月1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24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介绍方案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部署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防制、文明卫生习惯、健康生活方式、卫生城镇创建、健康怀化建设等10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合力、宣传引导等方面着手,为方案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