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13:37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431200/2024-021045 文号:怀政发〔2024〕4号 统一登记号:HHCR-2024-0000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30-12-31
签署日期:2024-06-11 登记日期:2024-06-11 所属机构:怀化市人民政府
所属主题:市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4-06-11 公开责任部门:怀化市人民政府

HHCR-2024-00002

怀政发〔2024〕4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要求,推动我市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怀化,现就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不断强化全民健康素养培育、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监管、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疾病防控与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深入推进,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整治环境卫生。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到2030年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分类设施满足城市需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基本覆盖并稳步运行。全面加强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车站、码头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每年持续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比例每年持续保持在96.5%以上。加大酒店、宾馆、超市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监管,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逐步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五级收转运处置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持续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不乱排。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转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持续开展农村旱厕清零攻坚行动,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到203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推进学校、医院、集贸市场、旅游景区、车站、机场、城区公共厕所提质达标建设,提升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抓好粪污无害化处理,有效改善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健全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集中式供水单位、直饮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用水点的定期水质监测,强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城镇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加大对线上线下食品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推进集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加强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基层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落实政府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加大基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做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日常防制与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群众防制相结合,以农贸市场、居民小区、餐饮、超市、酒店宾馆等场所为重点,完善病媒生物“三防”设施,定期动员群众开展清除卫生死角、翻盆倒罐等环境治理行动,整治病媒生物孳生地,合理使用药械灭杀,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大城镇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经费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防制方案。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加强病媒生物消杀专业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文明卫生习惯。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重大节庆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全面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积极推广分餐制,倡导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曝光台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等各类活动,发挥权威专家作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持续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巩固提升。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农村30分钟健身圈”,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卫生村(社区)全域创建,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干净卫生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力争2024年实现怀化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洪江市、麻阳县、会同县实现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市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中方县、芷江县、通道县、新晃县、靖州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国家卫生县水平。稳步提升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文明卫生单位覆盖率,全市力争每年成功创建一批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市级卫生乡镇。(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健康怀化建设。全面实施健康怀化15项行动,全面落实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展健康村镇创建试点,力争成功创建一批健康步道、健康公园、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社区等,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力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促进、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用千千万万个健康小环境塑造崇尚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各级各部门要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定期调度、指导等工作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懈怠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工作保障。市县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体系,及时调整完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人员,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水平。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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